我区调整2020年度三项保险基数
2021-02-19 09:23 信息来源: “魅力义安”微信公众号
记者近日从区人社局获悉,区人社局征缴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铜社保[2021]1号)文件精神,已启动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工作。
据了解,按照规定,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55.24元/月,2020年度参照全市各类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的标准为3017.01元,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基数不再调整;“协保人员”缴费基数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455.24元申报。各参保单位申报调整缴费基数,务必在网办系统开放的期间内即2021年2月1日至26日办理。(万伦 程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