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铜陵市义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义政〔2018〕130号)
2018-12-30 14:0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义政〔2018〕130号
关于公布铜陵市义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新桥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杈、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新修订的《铜陵市义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下放)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二、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三、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要以规范完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运行机制为抓手,规范服务行为,寓权力运行于服务之中,以服务规范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目录公布后,《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陵市义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义政[2016〕167号)即行废止。
附件:铜陵市义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